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07-19 20:25: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人社局
主  题: 工资纠纷
内  容: 今年三月份金山装备领导邱长路让我们三个人跟着他去广西安装设备,去之前给我们三个说好的工资,我的每天300,陈二虎每天280,巩文涛每天200,因为工程赔钱让我们6月14回家,每月预支生活费,答应我们活结束给我们工钱,回来后左拖右拖不给剩余工资,我们通过当地监察大队要过来部分工资,去之前说的每天签到就可以,不以钉钉打卡为依据,现在剩余工资以钉钉打卡为由给我们扣除,一共干了三个月活,现在一个人大概扣除一万,这是存心不让老百姓活,工地有管理人员每天记录考勤,钉钉打卡人员就我们几个,剩余甚至没有钉钉打卡,我们找公司,公司推给邱长路,邱长路推公司,即使扣钱我们需要扣款明细,老百姓挣钱不易,望领导体谅百姓之难处。
处理意见:   经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河南金山化工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称公司已按本公司工资发放制度发放了投诉人陈二虎、李阳、巩文涛2020年3月-6月份工资(有河南金山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工资发放表为证)。现在之所以投诉河南金山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是因为2020年3月份河南金山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外包负责人口头承诺的每天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工资数额有差距,2020年7月22日上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投诉人陈二虎、李阳、巩文涛就工资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沟通,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议投诉人陈二虎、李阳、巩文涛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或到法院诉讼河南金山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投诉人陈二虎、李阳、巩文涛表示理解和同意。

  具体办理人:徐胜强   联系电话:13939572296

  责 任 人:郭新召   联系电话:13607651568

  回复时间: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