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08-27 12:17:36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东润畅园停车位问题 | ||
内 容: | 你好,我在东润畅园买的房子,交房的时候物业让买车位,因为不经常在家我就没有购买,物业说不购买车位就不能把车开到小区里,我想问下政府,我们购买了房产必须要购买车位吗?既然我们购买了小区的房子就有权把自己的车子开进小区里,如果说是收点管理费和停车费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不买车位不让进这个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希望政府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公道的说法,谢谢。 | ||
处理意见: |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立即联系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1、畅园小区路面没有停车位,属于人车分流,所有车辆从地下车库通行,降低了人车纠纷和人身安全的风险,门口设有车辆识别系统,故没有车位的车辆无法直接进入地下车库,但物业公司也会视紧急情况提供特殊服务(即提供临时停车)。2、畅园所有业主车辆都没有不让进小区,只是没有车位不能长时间停留,长时间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业主可以通过租赁和购买的方式取得车位的使用权与所有权。 具体办理人:张 立 联系电话:15003957926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