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10-01 12:50:48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  题: 房屋维修
内  容: 本人于2017年购买水榭丽都七号楼房屋,主卧漏水,经物业多次派人维修,漏水问题没有解决,物业在维修过程中损坏窗套及飘窗台,造成损失物业不解决,本人与夏季多次找物业维修,物业多次推托,本人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物业处理
处理意见:   关于水榭丽都7号楼业主反映房屋漏水问题一事,2017年该业主发现漏水,把问题反映到物业办公室,物业公司联系施工单位进行多次维修,由于漏水位置在17楼外墙(高空作业),维修结果并不理想,因此该业主自2018年1月至今一直未交物业服务费,2020年9月份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还在和业主沟通解决办法,由于施工单位已撤离,请业主自行维修后所产生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去房地产公司协调报销,但是业主表示平时工作太忙不愿意自己维修。
  房屋漏水原本和物业服务费没有直接关系,物业公司该协调的已协调,物业公司并非承责单位,请理解。
  具体办理人:任艳涛   联系电话:13333951136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