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10-23 19:23:03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交警大队
主  题: 请调查人民路与北京路口禁行拍照摄像头时间偏差问题
内  容:   县长您好:打扰了,本人驾车豫K8D662与10月21日中午12点01分从人民路往北京路左拐,但是今天收到信息显示是11点57分通过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当时车上两个手机都显示是12:01分,请有关部门核实调查,可以调出当时的红绿灯监控录像,本人如有不实之反映,愿负法律责任。
处理意见:   一是交警大队设置在北京路的禁行抓拍系统与河南省交警总队、漯河市交警支队的服务器是相连的,每天都会自动效对时间。二是经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对后,发现北京路的抓拍系统没有损坏,显示的时间完全正确。三是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每天在确定过了禁行时间后,方能将横放在道路中间的禁行挡牌推出禁行区域,而电子抓拍系统抓拍到的证据照片显示,您的车辆从禁行挡牌旁边经过,此时的禁行挡牌还在道路中间。综上所述,您通过禁行区域的时间确定为11点57分,交警大队对您闯禁行的行为作出的处罚是合法合理的。如您还有异议,我们欢迎您到交警大队监督指导工作,大队会指派专门的民警陪同您实地查看监控时间。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蔡云朝   联系电话:13507650856
  回复时间: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