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11-04 18:52:37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
主 题: | 莲花镇二中收学生喝水钱 | ||
内 容: | 莲花镇二中每个星期收学生10元茶钱,学生住校,喝个水还掏钱,请问县长,合理吗?国家学费都不收了,学生喝茶交钱,请求县长查查怎么回事,谢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莲花镇二中代销店经营者朱田婉在校园内私自装饮水机一台,在师生自愿的情况下付费用开水。经中心校和莲花镇二中对经营者说服教育,饮水机已经拆除,师生所交开水费用已经全部退还。教育局要求学校在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具体办理人:时利和 联系电话:15039566622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