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11-04 18:52:37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教育局
主  题: 莲花镇二中收学生喝水钱
内  容:   莲花镇二中每个星期收学生10元茶钱,学生住校,喝个水还掏钱,请问县长,合理吗?国家学费都不收了,学生喝茶交钱,请求县长查查怎么回事,谢谢。
处理意见:   经调查,莲花镇二中代销店经营者朱田婉在校园内私自装饮水机一台,在师生自愿的情况下付费用开水。经中心校和莲花镇二中对经营者说服教育,饮水机已经拆除,师生所交开水费用已经全部退还。教育局要求学校在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具体办理人:时利和   联系电话:15039566622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