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0-11-07 16:30:14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水榭丽都停车问题 | ||
内 容: | 我要投诉水榭丽都地上停车位问题,地上停车位占用的是大家的公共资源划的车位,但是只给一部分人按每天一元钱的价格租赁,那既然是公共资源,应为全体业主共有,凭什么只能让一小部分人长期租有 ,这部分人车位租了一年又一年,没有租到车位的人现在连地下车库都不能续租(地下车位租赁价格为5元每天),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告诉我们地下车位可租可买,现在却只能购买,这不是出尔反尔,买房子的时候说一套,现在又来这一套。之前有车停在路边,最近却被告知占用消防通道,禁止停车,除了租地上车位的和购买地下车库的车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然而小区路面被到处肆意停放的电动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占满,比靠边规矩停放的车辆还要占地方,谈何消防安全?是为了消防安全还是为了卖车位只有开发商清楚吧?如果是为了消防安全就请让所有电动车规矩停放,不要占用所谓的消防通道。除了地上租出去的车位,小区那么多业主车无处停放, 地上停车位每天仅收费一元,那既然只让这一部分人长期租 跟卖给这一部分人有区别吗?既然地上车位都能租,为什么地下车位不能租?同一个小区的人难道还分三六九等区别对待吗?这一点必须给全体业主一个说法。地下车位为何以前说可以租赁现在却只能购买,也请给个说法。(地下购买车位后一年的管理费都足够地上租一年车位)公共资源凭什么要被一部分人以低廉的价格一直占有?还有公共资源必须有全体业主共有 ,不能让一部分人一直享受,消防通道既然停车影响消防安全,停电车三轮同样影响消防安全,应该一视同仁。禁止停车的告示上,写明了停车半小时内可以进入小区,但是保安却不允许,请问我们每年交的物业费雇的保安,是给谁服务的?我认为开发商的不够买车位禁止进入小区,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激发矛盾,制造麻烦,要想解决问题,请于全体业主协商解决,请领导帮忙解决问题。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水榭丽都张贴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明确要求: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提示提醒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物业公司严格部署,规范小区的车辆管理,这些工作并非一日能完成的,目前第一阶段先治理机动车辆,因机动车辆自重超出人力搬运的范围,发生火情后不能及时为业主挽回损失;后期陆续开始规范两轮电动车、三轮车等小型车辆(每户至少有两辆电动车)。业主买房时得到的承诺、地下车库的问题建议转到其它相关的部门回复,物业公司只是代为管理,具体怎么使用不在物业公司的权利范围。 具体办理人:任艳涛 联系电话:13333951136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