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0-11-30 16:01:16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  题: 集体土地未分割、影响公积金贷款
内  容:   领导、您好!我西城花苑有套商品房、是2011年买的二手房、2020年8月17日、小区内一邻居找到我要买房子、价格商量好、就去房管局咨询、当时工作人员说先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再办理贷款。当天就办理完不动产登记转移手续、第二天买方就拿到新的不动产证。几天后、买方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时。工作人员说不动产证显示土地未分割、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现在买方一直拖欠我剩余尾款15万未支付。请问领导、怎样才能贷款、为啥我买的时候没人告知我土地未分割。
处理意见:   西城花苑小区是我县开发较早的小区,该小区开发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无法找到开发商,为解决该小区交易问题,2017年我中心在小区进行告示,先行按照豫国土资规〔2016〕11号文,将小区办理过房产证的业主,按照土地未登记先进行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后期如小区业主或开发商提供土地证进行分摊,我中心在为其办理土地分摊。双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已签土地未登记承诺书。关于土地未登记银行不能为其办理贷款问题,最终解决权归银行,如申请人联系可为其办理贷款银行,我中心即可为其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具体办理人:郑 重   联系电话:13673959169
  负 责 人:马海涛   联系电话:13803957389
  回复时间: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