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1-08-19 05:57:59
类  别: 举报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  题: 疫情期间店铺违规经营
内  容:   花园路北口往南400米路东有一卖面条的店铺,依据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沿街门店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门店经营场所和个人卫生消杀,并设置体温检测和消毒服务台,对进入门店经营场所的顾客必须检测体温和消毒,严禁不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必须查验顾客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持有绿色健康码的顾客方可进入,对查验出的红码、黄码顾客要立即上报;顾客排队等候结算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倡手机支付,降低接触传染风险)。面条店经营时间为凌晨5点到中午10点11点左右,不但经营人员长期不戴口罩,而且生产人员也不带,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请有关部门查处,尤其是疫情期间,安全大于天。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店铺证照齐全,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时未佩戴口罩及卫生帽等,经营场所不够整洁,现场已责令其整改。
  具体办理人:彭 坷  联系电话:18003959775
  负 责 人:郭惠杰  联系电话:13613955656
  回复时间: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