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8-19 05:57:59 |
类 别: | 举报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主 题: | 疫情期间店铺违规经营 | ||
内 容: | 花园路北口往南400米路东有一卖面条的店铺,依据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沿街门店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门店经营场所和个人卫生消杀,并设置体温检测和消毒服务台,对进入门店经营场所的顾客必须检测体温和消毒,严禁不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必须查验顾客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持有绿色健康码的顾客方可进入,对查验出的红码、黄码顾客要立即上报;顾客排队等候结算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倡手机支付,降低接触传染风险)。面条店经营时间为凌晨5点到中午10点11点左右,不但经营人员长期不戴口罩,而且生产人员也不带,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请有关部门查处,尤其是疫情期间,安全大于天。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店铺证照齐全,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时未佩戴口罩及卫生帽等,经营场所不够整洁,现场已责令其整改。 具体办理人:彭 坷 联系电话:18003959775 负 责 人:郭惠杰 联系电话:13613955656 回复时间:2021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