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2-04-08 22:53:32 |
类 别: | 建议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电动三轮和非法电动四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 ||
内 容: | 县城电动三轮车和非法电动四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并且存在巨大不安全因素,乱停乱放,随性加塞胡乱拐弯,这样的情况很多地方已经加大力度治理,建议县里该取缔的取缔该限行的限行,让县城交通的混乱局面加紧改善,还给大家一个文明交通的城市形象。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我县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数量较大,流动性强,有些车辆在道路上横穿乱行,聚堵在各个重要路口和商业街道,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导致道路拥堵,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安全隐患。对此我们对这类车辆的治理一直未停歇,在管理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路面管控。今年以来,交警大队将整治城区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纳入重要日常工作。一是强化联合治理。联合交通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等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缓解城区拥堵乱问题。重点配合交通部门加大对三四轮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的打击处罚力度,发现一辆,扣留一辆,严厉打击,真正做到重拳出击、击中要害,直达病灶,并保持严查重管的高压态势,保障广大群众平安畅通出行。二是加强日常管控。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区全力以赴查处三轮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截头猛拐、闯灯越线等严重扰乱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采取流动整治与定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区学校周边、客运站、停车点、商场附近等营运三轮车集中区域的整治力度,尽最大努力杜绝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一是通过微博、微信、电视等平台,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通过在人流量较多的地段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以及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迅速形成警民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通过宣传,促使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四是县电视台也需要主动担负起宣传职责,为广大群众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片。 关于电动车注册管理问题,情况如下:目前仅有河南省交警总队按照河南省政府的要求于2020年5月29日下发的《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这只是明确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制度。但是目前电动车登记系统还未启用,登记流程和工作规范仍未下发,我省各地都未启动登记工作。 下一步,县交警大队将紧盯上级出台的政策规定依法对我县电动车予以登记,及时启动电动车登记工作。二是关于其他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国家还没有立法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没有法律依据,且从事营运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大多年龄较大,对抗情绪强烈,在处置过程中往往胡搅蛮缠,管理难度很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同时,治理电动三轮车违法营运也需要其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治理。为此,交警大队也建议一是可以考虑从非法营运的角度去打击治理,三是可以考虑从车辆生产与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的角度去打击治理。尽管如此,交警大队还将进一步保持严打态势,经常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管电动三轮车违法营运的行为。同时我们在派出警力上路宣传、引导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文明行驶的基础上也将争取利用有限的条件,尽最大的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并争取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宣传,争取通过宣传,促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的提高。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蔡云朝 联系电话:13507650856 回复时间: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