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2-06-25 15:21:07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
主 题: | 第三实验小学 | ||
内 容: | 从去年开始第三实验小学要求统一在学校就餐,才能享受延时服务。今年第一学期交了八百多餐费,众所周知因为疫情放假了一个多月,学生在家上网课,自学。这一个多月没有在校就餐,学校或者外包的餐饮公司是不是得按照实际就餐天数、核算,退费呢?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疫情稳定复学后,学校就与配餐公司协商餐费问题,并及时召开班主任会,通过班会、微信群告知学生和家长,因疫情需要退的餐费,学校会在接到上级正式放假的通知后,如实核算,及时将餐费退给家长。目前,六年级毕业较早,学生餐费己退还给家长。学校接到一至五年级正式的放假通知后,学校和配餐公司会如实计算出就餐天数,并将餐费余额及时退给学生家长。下一步,县教育局将针对问题,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具体办理人:焦二杰 联系电话:13721377563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