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2-07-08 16:50:29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教育局
主  题: 孟寨镇庄罗小学潘聚山违纪举报
内  容:   舞阳县孟寨镇庄罗小学潘聚山拖欠公安部督办刑事立案平台(团贷网)正合普惠集资款80639.67元拒不还款一事。潘聚山2018年在团贷网正合普惠贷款一笔,至今已逾期四年多。2019年4月该款项被东莞市公安局定性为非法集资,由政府接手管理,东莞市公安局已多次在微信公众平台和网上公布信息,要求债务人及时归还款项,其本人一直置之不理,已被信用中国信用东莞列为恶意逃废黑名单。 一,根据2019年10月发布的关于《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20年度录用公务员报告》中,明确表示失信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应给予开除处分. 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将人民群众集资款占为己有,拒接配合执法部门完成追赃工作,已违反《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已违反相关规定,应予处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条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据了解其所贷款,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和公积金办理的贷款,然而会发生这种情况,说明单位监管不力,党风建设不到位,应追责。 鉴于其本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多项规定,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停职查办处分。另:鉴于本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已严重损坏国家部门形象,请求上级给予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要求单位加强员工党风建设教育,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任免机关单位领导是否存在渎职,失职,包庇等行为。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孟寨镇庄罗小学潘聚山的确有此贷款未还,教育局工作人员已与潘聚山谈话沟通并督促其积极还款。并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在征得投诉人同意的前提下已让当事人和投诉人电话联系,协商还款事项。
  具体办理人:时利和  联系电话:15039566622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