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2-09-20 08:49:44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私占公用停车位 | ||
内 容: | 光明路法记饭店门口的停车位是公用的,他总是私自强占,不让别人停车,把交警大队划定的公用车位霸占,占用公共资源,无视国家法规,更加藐视舞阳县交警大队的权威。曾经看过外地一个案例,也是饭店门口的公共车位饭店想占用,跟交警部门协商出费用,出了费用给国家,占用公用资源无可厚非。 | ||
处理意见: |
交警大队已经再次指派民警对光明路法记门口附近道路商家私占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了彻底清除,并对周边商铺进行了警告,对今后仍置若罔闻私自占用停车位的,交警大队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严查处。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13603957686 回复时间: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