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3-01-11 21:28:47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主 题: | 关于服装店噪音扰民的投诉 | ||
内 容: | 位于昌建广场南侧蓝盾路上的“3NUX”服装店每天使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广告,时间长、音量大,已持续半月有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且对我和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谢谢。 | ||
处理意见: |
经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到蓝盾路3NUX服装店对其负责人询问,告知该负责人该店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产生过大音量,已影响周边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进行广告宣传,负责人表示认同并及时进行改正保证以后不再使用高音广播进行广告宣传。下一步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噪音扰民事件持续关注,经劝导无效拒不整改的,我执法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具体办理人:高文辉 联系电话:13613951889 负 责 人:曹永强 联系电话:13939556619 回复时间: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