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3-04-07 06:47:29
类  别: 举报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教育局
主  题: 颐景苑婴幼园收缴学费极其不合理
内  容:   颐景苑婴幼园最近通过班主任打电话直接让家长补交23年春季学费2765元,未公开详细说明交费明细,2022年春季学期已交学费4800元加之涉及疫情,并未上够实际在园87天的课程(实际上了32天),近日,校方又私下组织部分家长说不够半月的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的按整月收费,园长当时态度极其恶劣嚣张,我们绝不接受校方霸王条款,当月上了五六天的课程也按半月收缴,让家长承担全部风险,请领导们明察秋毫,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2022年秋期,受疫情影响,全县幼儿园于10月17日停课,11月14日至11月18日复学一周后又停课直到秋季学期结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函〔2023〕8号)文件精神:“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多收的保教费和餐费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付或抵扣,由各学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该园根据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和家长一一沟通,90%以上的家长都认可并完成了交费工作,还有个别家长不太清楚费用的核算方法,经园方和家长沟通解释后,取得了家长的理解和一致认可。要求舞泉镇颐景苑婴幼园做好家长沟通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具体办理人:史秋丽  联系电话:15939552009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