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3-04-10 16:37:55
类  别: 举报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教育局
主  题: 关于良木优培退费不合理问题
内  容:   关于良木优培退费不合理问题,上学期只上一个月三星期的课程,但是退费的时候学校只退2个月零2周的费用,退费标准是4250-300(书本费)=3950,3950÷5个月=790 , 790×2.5(两个半月)=1975(退),而不是按照5个月的学时退的。按照这个理解,应该退费3950-790+197.5=2567.5元,实际上学校只退1975元,少退592.5元。恳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处理。
处理意见:   经调查,2022年秋期,受疫情影响,全县幼儿园于10月17日停课,11月14日至11月18日复学一周后又停课直到秋季学期结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函〔2023〕8号)文件精神:“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多收的保教费和餐费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付或抵扣,由各学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根据文件精神,该园本学期2月7日开学未收取春期费用,前两个半月抵扣疫情停课期间费用。3月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始收取本学期抵扣后剩余的实际费用。具体收费明细以幼儿园公示为主。要求舞阳县舞泉镇良木优培幼儿园做好家长沟通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具体办理人:史秋丽  联系电话:15939552009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