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3-04-10 16:37:55 |
类 别: | 举报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
主 题: | 关于良木优培退费不合理问题 | ||
内 容: | 关于良木优培退费不合理问题,上学期只上一个月三星期的课程,但是退费的时候学校只退2个月零2周的费用,退费标准是4250-300(书本费)=3950,3950÷5个月=790 , 790×2.5(两个半月)=1975(退),而不是按照5个月的学时退的。按照这个理解,应该退费3950-790+197.5=2567.5元,实际上学校只退1975元,少退592.5元。恳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处理。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2022年秋期,受疫情影响,全县幼儿园于10月17日停课,11月14日至11月18日复学一周后又停课直到秋季学期结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近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教函〔2023〕8号)文件精神:“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多收的保教费和餐费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付或抵扣,由各学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根据文件精神,该园本学期2月7日开学未收取春期费用,前两个半月抵扣疫情停课期间费用。3月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始收取本学期抵扣后剩余的实际费用。具体收费明细以幼儿园公示为主。要求舞阳县舞泉镇良木优培幼儿园做好家长沟通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具体办理人:史秋丽 联系电话:15939552009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