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3-12-23 20:17:42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主 题: | 燃气公司强买强卖 | ||
内 容: | 上海路四小家属楼开通燃气,燃气公司要求八百买他卖的燃气灶,不然就不给通燃气,这不是强买强卖吗,请县领导主持公道。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要求,舞阳中和天然气公司只针对用户红线内工程按照《河南省工程预算定额(2016)》进行人工、材料预算并收取费用。舞阳中和天然气公司不存在强买强卖现象,用户可根据需求自愿购买燃气具。 具体办理人:马保方 联系电话:17339517889 负 责 人:曹永强 联系电话:13939556619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