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3-10 22:07:07 |
类 别: | 建议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金穗银都小区开南门 | ||
内 容: | 购房时金穗银都小区承诺是开南门的,现在南门一直不开,希望能把南门打开,改成像中央花园北门那样只能行人通过的门,方便小区业主出行,特别是学生上学,不用绕那么一大圈。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金穗银都小区开南门的是前期房开公司承诺,并非物业公司职责。经物业公司多方了解,小区南门外的路属东街村民集资所修,因该小区当时没有出资,村里不同意小区共用此路。建议小区业主成立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去东街三组协商此事。 具体办理人:闫保生 联系电话:13783097776 负 责 人:刘保红 联系电话:18839588809 回复时间: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