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4-14 14:59:45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二环路隔离栏 | ||
内 容: | 有关二环路隔离栏的安装,一般两个红绿灯之间连一个过路口都没有留,这也太高估了部分公民的素质了吧。翻越隔离栏的情况时有发生;况且在加油站出口也没有留过路口,这样西行的车辆要加油只能在下一个红绿灯口掉头加完油后再回上一个红绿灯口掉头,但红绿灯路口又没有设置可掉头标识,请问这样真的安全吗。 | ||
处理意见: |
张家港路为我县城区东西向主干道,且道路较宽,交通流量大且杂,安全风险系数高。交警大队出于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杜绝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任意调头、逆向行驶等安全隐患问题的初衷,并认真梳理分析当前道路通行实际需要及道路交通管理各方面工作调研基础之上,最终才决定在张家港路道路中间设置隔离护栏。这正是交警大队对于此路段的管控措施。 首先,为了方便广大市民,交警部门在设置道路隔离护栏时已经在最大化兼顾各方的利益,尽可能既让车行通行顺畅,又不让行人多绕路。翻越护栏于公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通道或者过街设施;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于私而言:翻越护栏威胁自身安全,也会对城市形象造成影响。贪图几步路、几分钟的便利,殊不知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种侥幸的心态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可以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行人是交通安全建设的重要一部分,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多一份自觉自律,从自身做起,文明过马路。 其次,因张家港路(北京路至上海路路段)距离较近,且该处交通秩序混乱、人车混行现象多发,如果再在此处设置开口,那将无法阻挡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任意调头、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综上所述,交警大队无法仅仅从只考虑您和周边少数人的便利,而忽视行经此处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角度出发,在该处设置护栏开口。在此,交警大队也提醒附近群众,多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图一时方便,安装护栏虽然会改变部分群众的出行习惯,但该处向西上海路口,向东北京路口都设有规范的人行横道及交通信号灯,均可完全满足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通行需求,您只需按照交通规则,出门右转,靠右行驶至附近开口即可,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您的安全风险,更能使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降低。 具体办理人:谭中奇 联系电话:15939571888 负 责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13603957686 回复时间: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