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4-25 21:38:06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公共车位据为己有 | ||
内 容: | 宁波路江南名城门口鹿肉胡辣汤店在公共停车位设置停车障碍,将公共车位据为己有。 | ||
处理意见: |
交警大队已经指派工作人员到宁波路江南名城附近道路进行巡逻管控,经现场查看,当时并未发现该处公共停车位上设置路障。随后,交警大队到附近店铺与其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其今后切勿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禁止群众停放,如经发现交警大队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严查处。 具体办理人:曹华超 联系电话:13839552155 负 责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13603957686 回复时间: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