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5-19 15:43:46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公共车位据为私有 | ||
内 容: | 宁波路与三里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商铺,云米智能家居,在公共车位放置路障不让停车。 | ||
处理意见: |
交警大队已经指派工作人员到宁波路江南名城与三里河路交叉口附近道路进行巡逻管控,经现场查看,当时并未发现该处公共停车位上设置路障。随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到附近店铺与其老板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其,今后切勿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禁止群众停放,如经发现交警大队将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严查处。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该路段停放车辆的管控,及时发现清理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规范停车秩序,真正做到还“位”于民。 具体办理人:曹华超 联系电话:13839552155 负 责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13603957686 回复时间: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