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8-30 17:41:43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公安局 | ||
主 题: | 护照办理问题 | ||
内 容: | 我长期在云南经商,因为工作原因会不定时到东南亚一带谈事情,因原护照丢失,我最近特意回来办理护照,到政务大厅办理时却因需提交各种资料未能办理成功。在此我想咨询,1、我因经商亏损现在是失信状态,但未被限制出境。2、我没有违法犯罪记录。3、我没有参与和经历电诈、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办理护照。 | ||
处理意见: |
按照护照法第六条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该来信人咨询办证时说是经商出国,后又说办理护照是出国旅游。请该来信人按照实际出境事由,提供与之相符的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人:李 萍 联系电话:13569670816 负 责 人:黄超文 联系电话:18003959916 回复时间: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