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4-08-30 17:41:43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公安局
主  题: 护照办理问题
内  容:   我长期在云南经商,因为工作原因会不定时到东南亚一带谈事情,因原护照丢失,我最近特意回来办理护照,到政务大厅办理时却因需提交各种资料未能办理成功。在此我想咨询,1、我因经商亏损现在是失信状态,但未被限制出境。2、我没有违法犯罪记录。3、我没有参与和经历电诈、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办理护照。
处理意见:   按照护照法第六条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该来信人咨询办证时说是经商出国,后又说办理护照是出国旅游。请该来信人按照实际出境事由,提供与之相符的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人:李 萍  联系电话:13569670816
  负 责 人:黄超文  联系电话:18003959916
  回复时间: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