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4-10-07 16:25:25
类  别: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城市管理局
主  题: 部分窗户被遮挡
内  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宁波路水榭花都西门路东,门头过高,二楼部分窗户遮挡,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请领导严查解决。
处理意见:   经我单位执法人员到宁波路水榭花都西门现场查看,因来信人反映地址不详细,未找到该门头。由于来信人未留联系电话,无法询问来信人该门头的具体地址以及处理情况无法反馈给来信人。
  具体办理人:臧广红  联系电话:15239581579
  负 责 人:曹永强  联系电话:13939556619
  回复时间: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