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10-24 10:50:2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幸福御园小区3号楼前公共绿地种菜 | ||
内 容: | 幸福御园小区3号楼公共绿地种菜,物业不作为。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幸福御园3号楼公共绿地种菜是前期开发企业为一楼边户预留空地。前期小区整体规划的绿地,业主并未破坏,后期在预留空地外的绿化面积上如有毁绿种菜的,物业公司将督促业主清理并及时补栽绿化,如业主拒不配合,物业公司将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七十三条第三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中心工作人员继续加强督导物业企业日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物业企业按时整改完毕。业主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拨打我中心电话0395—7129882进行沟通。 具体办理人:何红军 联系电话:15839500681 负 责 人:刘保红 联系电话:15839588859 回复时间: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