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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镇: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力保脱贫攻坚实效

来源: 辛安镇    信息时间:2020-05-29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辛安镇对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管理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扶贫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扶贫办、财政所、党建办、劳保所、城建办负责人和机关会计为成员的辛安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镇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印发《关于成立辛安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辛安镇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是全镇扶贫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镇扶贫办、财政所、党建办等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本村集体扶贫资产、到户扶贫资产,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报批审核程序,指定专人管理;村民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负责协助管理扶贫资产。

  二、开展清产核资,严格确权登记。一是组建专班,对已经建成扶贫项目和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家底,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并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金管理清单;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在各村实施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属村集体,并纳入村“三资”管理。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扶贫资产要根据实际变动及时补充登记、确权并存档;三是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和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

  三是加强经营管护,严格监督管理。及时建立健全经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重点做好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到户类资产管护工作。按照“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备案”流程做好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相关程序对边缘户和困难家庭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再分配自己开着及时帮扶;成立以镇纪委牵头,镇扶贫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扶贫资产监督小组,负责对全镇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日常监管。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每项扶贫资产的运行、经营、收益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将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年末考核,同时,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提高村级资产管理者的廉政意识。


                                                      (图文:邵绘格 审核:寇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