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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镇:监管+整治 规范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使用

来源: 辛安镇    信息时间:2020-07-21     阅读次数:

  随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的深入推进,辛安镇纪委根据镇党委的工作安排,同镇财政所、扶贫办、民政所、劳保所所组成工作督查组,全镇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进行监管和整治,以防出现套取(骗取)资金现象。

  一、抓牢监管。镇党委将2017年以来财政统筹和自筹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纳入监管范围,通过不断完善《辛安镇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落实《辛安镇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对资金流向实施“痕迹化”管理。按照“阳光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对扶贫专项资金的投放及使用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

  二、听看查访。一是听”。听取各村支部书记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管理、安排、使用情况介绍,全面掌握扶贫领域项目资金运行落实情况。二是“看”。深入村组实地察看补助金额与实际发放表册数据是否相符合,有无虚报、多报、漏报、少报等现象。三是“查”。检查村 “两委”有无集体研究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发放、无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等资料;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扣、代扣、贪污、私分等违纪现象。四是“访”。深入各村组走访领取对象,对每个村至少抽5至10户补助对象进行督查,了解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

  三是严肃整治。深入结合近期开展的“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乡村行”警示教育以及作风建设年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限期追回财政资金;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虚报、漏报、瞒报,整改阶段查出的问题纠正不到位的,将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理经办人和相关责任领导。


                                                      (图文:邵绘格 审核:寇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