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提升村监委会履职能力,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各行政村“阳光村务”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到“阳光村务”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11月,镇阳光办分别抽查6个村的“四议两公开”记录本、监委会记录本、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惠民资金等各项资料,对其进行单独指导并督促整改,找出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整改。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四项内容展开:一是针对村内党务、村务、财务、村务监督、问题整改等模块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对公示栏、明白墙、明白卡公开公示要求规范化、及时化、强调“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和记录要求细则;三是村级民主决策情况。主要检查各村是否按要求全面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决策形式是否到位;四是村级财务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要求建账,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财务报销规定,是否存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通过查看党务、财务、政务公开内容,着重查看会议记录本、相关的文件资料情况,发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各村都积极准备。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村要围绕村级财务管理、村重大项目建设、政务公开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让“阳光村务”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