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医疗保障局

舞阳县民康医药有限公司九十二分店将《药品目录》之外的自费药品和需要患者现金支付部分费用的乙类药品串换成全部可以用医保卡支付的甲类药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

来源:    信息时间:2022-12-07     阅读次数: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处罚决定:

  1.责令舞阳县民康医药有限公司九十二分店停止上述违规行为。

  2.退回违规的医保基金2515元。

  3.处违规的医保基金2515元一倍罚款2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