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精神和河南省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方案要求,舞阳县人民法院将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施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省法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全市各法院核定的2018年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和实际工作需要,舞阳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内容,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和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lhzy.hncourt.gov.cn)详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