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舞阳县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公告

来源: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信息时间:2024-11-27     阅读次数:

  为加大对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更新力度,推动全县农机装备优化升级,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444号)、漯河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漯河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机〔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实施范围、补贴资金及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所有乡镇实施。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来源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预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65号)39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专业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240万元。报废资金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省定占比量计划安排,优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然后再使用中央购置补贴资金。具体资金使用量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

  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种类。我县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详见附件1)。

  (二)报废条件。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做出书面承诺(详见附件3);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农业机械报废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四、报废补贴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同时向机主所在地农机部门备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样式)》(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确认表》)。回收拆解企业要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和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3年以上。农机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指导回收企业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报废农机,由县农机主管部门在《确认表》上签注“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已确认拆解”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五、报废申请时间

  2024 年11 月27日开始申请,到资金用完为止。

  六、报废申请备案地点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一楼西头农机购置补贴大厅

  七、回收企业

  企业名称:舞阳县来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舞阳县三里河路东段3号院

  联 系 人:吴新巧

  联系电话:0395—7156888        15003959392
 

  附件:1.舞阳县农机报废种类及补贴额一览表.doc

            2.农业机械报废条件.doc

            3.农机来源合法承诺书(样式).doc

            4.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doc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