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漯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舞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人民防空良好环境。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和建设监管职责,细化完善建设管理标准规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融媒体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 第四条舞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权限,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协助有关部门拟定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五)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六)负责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承担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任务;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八)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审核审批及监督指导。 (九)负责全县人防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部分的规划,参与兼顾人民防空防护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一)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科室 | 职能 | 联系电话 |
内设机构 | ||
工程管理股(指挥通信股) |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调研、信息、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党政军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人防志(鉴)编纂工作。负责机关能耗管理和控制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务公开、阳光漯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
工程管理股(指挥通信股) | 参与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按照审批权限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拆除报废和补建补偿。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检查督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地下交通干线、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开发与利用。做好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相关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放管服)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从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组织人民防空袭方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常规化实战化演训工作。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目录和编制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和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并组织演训。战时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 承担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建设管理。负责编制修订人员疏散隐蔽方案。负责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