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广大网友参与舞阳县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舞阳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晓明同志做客舞阳县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以“改善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刘局长,您好!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好!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非常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下面,访谈正式开始,请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主持人:我们知道每年这个时候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发布新的消费维权年主题,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刘局长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呢?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它具有三层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岁月静好(网友):请问市场监管局是如何维护消费安全的呢?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守牢“四大安全”,保障消费安全。一是食品安全。举全局之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四个最严”的标准,擦亮“食品名城”名片。二是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强化规范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拳出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三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从严认证认可,建立溯源制度,依法查处仿冒伪造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特种设备安全。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质量安全监察。通过“四大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梦旅驿站(网友):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如何索赔?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追魂剑(网友):饭店收取餐具费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咋办?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不合法。饭店作为经营者本就具有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洁净的餐具,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因而饭店无权收取餐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的选择权。经营者对所提供的餐饮和服务,应当事先将价格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附加不公平的限制条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解、消协投诉、行业主管部门申诉、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权。
晴空(网友):在为企业服务方面,县市场监管局都有哪些措施?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一是提升办理证照质效。个体执照在属地市场监管所办理,其他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网上申办一日办结,银行开户、印章刻制、证照邮寄免费代邮。开辟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延时办理。二是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规范、行政指导、沟通协调等全方位服务。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打击侵权假冒,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十里桃花醉春光(网友):营业执照如何年报?不年报有啥后果?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以企业年报为例,五步完成年报。
第一步:百度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企业选择联络员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待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第三步: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点击确认,页面弹出年报填报须知,选择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并确认;第四步: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第五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如果打算不再开展经营活动,建议办理注销登记,避免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一旦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朕很无奈(网友):到饭店点餐时,被要求最低消费,这合法吗?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搭售和提供服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浮生若梦(网友):如何一眼看穿“免费体验”“会议营销”之类的大忽悠?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希望广大网友牢记“两个凡是”:
凡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宣称有下列内容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凡是保健食品宣称下列宣传内容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使用医疗用语或与其相混淆用语。
统统都是违法广告,切莫上当受骗,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期访谈进行到这里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刘局长的认真解答和广大网民朋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访谈再见!
刘晓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协副会长):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