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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舞阳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信息时间:2024-01-15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2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舞阳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舞阳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6日
 

舞阳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舞阳县“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进一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健康保障基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扬优势,统筹力量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健康舞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监测和预警体系、应急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能够充分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预防控制体系、慢病防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显著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有力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构建集中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县、乡两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制,构建快速反应、平急转换的县、乡两级一体化、扁平化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2.建立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升级改造全县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与省、市平台联通对接,建成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连接市卫生健康委和我县各乡镇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统一调度、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3.完善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机制。制定县、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分阶段、分强度动态调整应对策略和处置措施。常态化防控下,县、乡公共卫生类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4.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巩固县疾控中心市级传染病防控队创建成果,强化县级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卫生监督等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水平,提升应急能力。以医疗机构为依托,建设一支基层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基础,建立专业化、高水平的流调、消杀、采样、检测、分析研判队伍。(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5.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责任,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卫生治理制度。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完善常态化基层社会健康管理与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健全“一长多员”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实现“小网络”精细化健康管理。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团县委)

  (二)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健全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6.完善监测哨点布局。结合我县人口及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科学部署监测哨点,合理扩大哨点范围,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涵盖动物检疫、食品安全监测、县区污水监测、生物媒介监测、学校及养老机构健康监测等内容,兼顾常态与应急、入境与本土、城区与农村、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监测网络,覆盖所有乡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

  7.建设监测预警平台。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报告主体责任和首诊负责制。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依托,建立县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中心,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实时分析和集中研判能力,实现多渠道、智慧化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组建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分析研判监测信息,及时准确作出预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8.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水平,增强病源快速检测、有毒物质早期鉴别能力。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动协同,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9.提升不明原因疾病等识别能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实时监控,快速检测、准确鉴别,提高对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0.强化疾病与危险因素监测。持续强化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地方病监测,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三)健全应急救治体系。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救治体系和应急状态下的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11.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健全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急救站为基础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无缝衔接。建设县“120”信息交互平台,贯通县、乡(镇)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动态汇聚分析院前急救信息,实现日常综合管理和应急跨区域调度指挥。(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12.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县域内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加强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在医院独立区域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呼吸、创伤、急诊、中医等专科建设,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妇幼保健机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急救、转诊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13.发挥中医药应急救治作用。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疫病救援救治能力。加快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县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执业医师。(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14.强化重点人群防护。以乡镇为单元,依托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以县为单位,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对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救治运转、药品供应、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15.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依托舞阳县人民医院设置1个标准化储血点。加强血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确保血液安全。推进储血点规范化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充足和有效。持续完善舞阳县储血点与漯河市中心血站应急联动保障机制,推进舞阳县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工作。推进全县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血液库存、血液调配、实验室检测、临床用血信息及时更新、共享应用和统一监管,精准开展血液供应和应急调配。加强舞阳县采血点、献血车建设,在人群聚集区或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设置固定采血点(室),设置相对固定的献血车停放地点。(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四)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科学完备、储用协调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持续巩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成果,切实保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物资供应。

  16.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提升物资储备能力,完善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提升物资调配能力,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动态储备防护物资和药品,作为政府储备的补充。鼓励学校、养老院、护理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医疗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

  17.提升生活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商业储备为主、政府储备兜底,本地物资为主、外调物资补充”原则,提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居民生活物资储备充分、供应有序、价格平稳、配送及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普及健康生活理念,维护健康环境,提升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与管理能力。

  18.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顺体制机制、稳定基层队伍、提升专业能力。加快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装备条件,着力提升疫情分析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病原体甄别鉴定和追踪溯源等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19.加强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升生育全程保障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成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启动舞阳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85%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0.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好与市职业健康质量控制平台协作、对接和使用。补齐职业病监测硬件和人才队伍短板,实现常见职业病诊断类别全覆盖。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院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尘肺病康复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1.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构建统一科普传播矩阵,办好“名医大讲堂”系列健康栏目、“健康舞阳行·大医献爱心”活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持续宣传健康知识,大力开展健康舞阳行动主题宣传。创新基层健康宣教模式,在县、乡、村全面开展健康促进“321”行动,推动健康知识进万家,持续扩大健康科普知识覆盖面,每年开展一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

  22.加强健康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居民营养健康监测。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废危废处理设施达标建设,完善“智能医废”监管平台,到2024年,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信息化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县卫健委)

  (六)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康复全周期防控,有效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持续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3.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势,健全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依托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优势学科,建立涵盖健康管理、干预评价、疾病防治等领域的慢性病防治中心。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慢性病专病防治中心。到2025年,建成县级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慢性性专病防治中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24.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90%以上的中小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干预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抑郁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服务。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推进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适度扩大床位规模。有条件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精神心理门诊。(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残联)

  25.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随访、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深入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早期筛查与干预,在基层大力推广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与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26.强化医防融合。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要规范化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全面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办法,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提升城乡慢病管理医防融合能力,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中医有机衔接,提供“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

  (七)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整合人才、科技、信息资源,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夯实公共卫生支撑能力。

  27.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公共卫生人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省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评选更多向公共卫生人才倾斜。积极组织疾病预防基础及骨干人才参与省、市专项培训活动。持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28.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全县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各级各类垂直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联通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公共卫生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体系,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公共卫生数据目录编制,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数据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依托公众号、APP、网站等媒体完善县级便民服务平台,拓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投入保障。切实履行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财政合理分担机制。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本级基建资金、现有专项资金等,保障人才培养、设备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公共卫生体系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强化督促指导。抓好项目规范管理,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加强日常质控督导。协同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舞阳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漯河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动建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理念,改革体制机制,推进体系整合化、能力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1.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整体推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重点建好县级“三所医院”(综合、中医、妇幼),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2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每个乡镇建好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中西医协同医疗。建立中西医协同医疗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健委)

  3.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100%,鼓励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改扩建等方式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设置1所安宁疗护机构(病区)。建设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个,改建一批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在3个乡镇探索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4.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强与知名医院、高校交流合作,持续柔性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选拔培育1名市级医疗卫生领军人才,支持申报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省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省卫生健康基层卫生学科带头人1名。持续实施“仲景工程”,积极培养青苗人才,开展“西学中”培训。持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4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5.提升医疗技术能力。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增补县内空白的新技术。深入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百县工程”、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设置率达到100%。积极争取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专结合、医防结合、医养结合、安疗结合、中西医结合“五个100”实践样板项目,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6.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持续完善县级质控中心建设,质控工作实现住院、日间、门急诊等全诊疗人群全覆盖。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在医共体内探索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和临床用药用血安全,推动全县主要耐药菌检出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持续提升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和智慧安防能力。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长效机制,强化警医联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7.强化重点专科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复杂、罕见以及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力争全县新建成2-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培育1-2个县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带动区域专业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8.强化基层对口帮扶。统筹协调医疗资源,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县域内医共体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实现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三)提升医疗管理水平。

  9.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10.强化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分级分类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评价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经费补助、评优评先等挂钩,推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稳步提升,力争三级医疗机构达到B以上。持续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加强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力争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等级医院验收。(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1.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力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全部达到4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智能医废”建设实现全覆盖。推进医共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互联互通,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快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医疗领域应用。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保障医疗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12.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机构运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等监管。开展公立医院政治巡察和业务检查,推进清廉医院创建行动,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加强民营医院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和服务价格,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升民营医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13.提升服务便捷性。巩固扩大预约服务精准化、支付方式多样化等提升医疗服务举措实施成果,在县域内三级公立医院推行智能院内导航、医保电子凭证全场景应用等“便民就医少跑腿”措施。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推广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推动影像服务数字化转型,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通办,让医保服务更便民更快捷。(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14.增强服务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推动全县85%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推广家庭病床服务。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

  15.促进服务连续性。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健全医、防、康、护、养“五位一体”融合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连续性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院前院内高效衔接一体化服务机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预防和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6.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建立财政合理分担机制,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对口支援、人才培养、空白技术孵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按DRG/DIP、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按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委改革办)

  18.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

  19.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在公立医院继续探索推行员额制。探索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医院岗位结构和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程序。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执业医师给予职称政策倾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20.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可自主设立薪酬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根据医保考核结果,合理确定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缩小与县级公立医院平均工资水平差距。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入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二)细化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实行医疗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推介,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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