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办〔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精神,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议纪要》(漯政纪〔2015〕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
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信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铁塔漯河市分公司自2014年12月18日成立以来,该公司对我县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及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铁塔公司发展的文件,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从我县发展大局出发,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移动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快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全县互联网快速发展。
二、明确职责
1.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要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为施工建设提供通行便利。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维护,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
2.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铁塔公司制定全县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及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实现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在规划大型场馆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对铁塔公司依据专项规划制定的年度建设计划项目要加快审批并监督实施。
3.县住建、园林管理部门要开放所属的路灯杆、公共绿地等公共资源,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提供审批、施工及通行便利。
4.县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基站环境监管机制,加快环评审批进度。
5.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结合移动通信基站点多、面广、用地分散的特点,统一打包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地。
6.县公安部门要强化通信设施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人为阻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维护等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7.县供电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的供电保障力度,加快实施直供电改造,在电力引入方面给予支持。
8.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铁塔公司要积极争取上级公司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投入,持续提升舞阳县移动网络支撑能力。
三、强化督导
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督查力度,及时跟进,对工作推进有力、工作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