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无障碍| 县委 政府
政府文件

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舞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8-04-27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18〕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体系,全面协调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研究决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成员名单

 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金融工作副主任

        县发改工信委主任

县人行行长

 员: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县编办主任

县文明办主任

县教科体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委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林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县卫计委主任

县审计局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人防办主任

县粮食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史志档案局局长

县盐业局局长

县农机局局长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县总工会主席

县残联理事长

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县林技总站站长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县法院分管副院长

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县国税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工信委,县发改工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8年4月24日



                                                      (图文: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