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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6-09-03     阅读次数:


舞政〔2016〕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农产品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县农林局承担粮食蔬菜瓜果及水产渔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县林技总站承担林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县畜牧局承担畜禽养殖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县菜办承担蔬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县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

2016年全县所有乡镇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在原有基层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每个乡镇至少配置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行政村要设立农产品安全信息员,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配置相应快速检测设备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

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业综合执法,配足、配强执法人员,不断完善执法装备。县农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质检机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进一步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查处。对执法查处过程中涉及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和移交,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以果蔬生产违规使用高毒农药问题为重点,县农林局要强化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县林技总站,县菜办要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要大力推行高残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要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添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二)坚持不懈抓好畜牧业产品专项整治。“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为重点,县畜牧局要会同县公安、工信、食药等部门,从禁用物质的研制、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各个击破,实施全链条查禁和监管,严防向牛、羊等养殖领域扩散和蔓延。启动兽用抗菌药和饲料安全隐患的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强化兽药安全性评价,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整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

(三)进一步深化渔业产品专项整治。以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和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为重点,水产要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从水产育苗环节监管入手,督促水产养殖企业严格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依法、科学使用水产用药及加药饲料,建立规范的养殖销售档案。集中强化用药执法检查,认真清缴禁用药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加快改进养殖技术,调整养殖密度,完善渔用药物饲料使用管理规范,探索推广鱼病统防统治。

(四)深入推进农资监管和打假。在春耕、“三夏”、秋冬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等重要农资专项打假和执法监管活动。重点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执法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从源头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抓紧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和区域联查、跨区协查机制,强化大案要案查处曝光力度,以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推行产地准出管理。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平台,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追溯管理试点,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深入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不断扩大种植标准园、养殖示范场的建设规模,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工作,强化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技术的宣传贯彻,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要把“三品一标”作为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的重点和考核验收的关键性指标。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落实农药、兽药、渔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和生产档案记录制度,依法履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二)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统筹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步伐,不断提高我县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供应量。要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要依法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县乡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五、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县农林局牵头负责,尽快出台《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及各自职责,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单位和各个工作岗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健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完善信息报送的时限、程序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着力强化舆情监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和专家队伍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程序,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审核和发布职能,及时发布科学、客观、准确、全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附件:1.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2016年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组织

由县农林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成立联合考核组,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工作汇报。由被考核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向考核组进行工作汇报,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2.查看资料。重点查看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方案、计划及相关会议记录等。重点了解监督管理、监测检验、宣传培训、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3.现场检查。按照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内容,随机实地检查相应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包括体系建设、基本工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四部分。实行百分制打分,其中体系建设25分,基本工作25分,日常监管30分,质量安全水平20分。

(三)扣分因素

1.各项具体考核指标未完成,按其分值所占比例扣分。

2.省、市、县农产品理性监测抽检合格率汇总结果低于要求指标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要求指标5个百分点监测检验考核项不得分。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每次通报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迟报、误报的扣5分,虚报、漏报、瞒报1起扣10分。

(四)加分因素

1.承办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会议和培训的乡镇、相关单位加2分、3分。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受到县、市、省和国家表彰奖励的加1分、2分、3分、4分。

3.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农、畜产品监测抽验工作,每开展1次加3分、2分、1分。

四、考核时间

各乡镇、相关单位在11月中下旬前开展自查,12月中下旬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附件2

2016年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考评得分

评分标准

分值

自查得分

县考核得分

一、体系建设(25分)

健全机构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12

按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制,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建设到位、运转正常,按计划完成监测任务。

基层监管

队伍建设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8

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

责任落实

查阅资料

5

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基本工作(25分)

工作部署

查阅资料

8

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进行专题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100%。

专项整治行动

查阅资料

6

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宣传培训

查阅资料

5

乡镇级举办农产品生产单位和村级监管员培训3次以上,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2次以上。

专项经费

查阅资料

6

有专项监管和检测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三、日常监管(30分)

监督检查

查阅资料

6

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资经营普遍开展督查,督查不少于4次,并有完整检查记录。

农业标准化普及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6

新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以上;对主要农产品农业标准进行宣传,有明白卡和标准简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有完整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实行产地准出。

农业投入品普查

查阅资料

6

农资经营单位有完整的购销档案,有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推行实名购置,并及时向用户告知国家禁限用农药有关规定。

投诉及突发事件应对

查阅资料

6

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100%;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快速、有效、妥善处理。

例行监测合格率

查阅资料

6

县级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100%,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

四、质量安全水平(20分)

“三品”发展

查阅资料

10

认证“三品”不少于2个,三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三品”质量

查阅资料

10

“三品”监督监测合格率100%。每超标1个样品扣1分。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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