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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阳县2016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6-03-23     阅读次数:

 

舞政〔2016〕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现将《舞阳县2016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3日    

舞阳县2016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河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和《河南省爱卫办关于2016年卫生城镇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爱卫办〔2015〕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针和“标本兼治、建管并重、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区卫生管理,全面提升群众卫生素质,实现县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力争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发挥各级爱卫组织的协调推动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2.保障县爱卫办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

  3.各乡镇、各单位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经费、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机制健全、措施有力,形成以城带乡、整体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健康教育

  1.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防保站能够承担健康教育业务指导职责。按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

  2.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3.各医疗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4.县城食品、饮食、理发、浴池、旅馆等重点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和复训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

  5.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开办健康教育宣传栏目。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务信息中心

  6.在主要街道、广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体局、县卫计委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城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工商局

  (三)环境卫生

  城区规划合理,主次干道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管网实现全覆盖,无堵塞现象。县城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积存,密闭化运输无抛洒,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城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到75%以上。街容街貌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现象,对集贸市场和背街小巷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县城各出入口及城乡接合部无围城垃圾、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现象。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加快推进城区绿化亮化,绿化覆盖率达到28%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0%以上。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城区坑塘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散在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环保局、县市场发展中心、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   (四)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空气、声、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已经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100%达标;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其它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以上;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卫计委

  (五)病媒生物防制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动员群众积极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可靠,方法规范。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卫计委、县直各单位、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

  (六)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强化卫生监督工作,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县商业总公司、县住建委、县安监局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运转良好,操作规范。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图书馆、商场等场所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县住建委

  3.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凡是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卫计委

  4.城区中小学校设置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标准。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5.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免疫接种程序规范,安全注射率达到100%,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医疗废弃物统一由专业机构集中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八)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发挥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及健康知识普及作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楼(院)、卫生先进单位活动,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县爱卫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九)城中村卫生

  村内主干道硬化,支道平整。村容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无卫生死角。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取缔旱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村卫生室建设符合国家要求,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承担公共卫生职能。村内牲畜、家禽实行圈养,30%以上的村建成市级卫生村。

  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县卫计委

  (十)群众满意度

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卫生问题。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对各项创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创卫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6年6月)。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对照《河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针对我县创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人力、财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和硬件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迎接省爱卫办的初审和调研。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2016年9月)。针对省爱卫办在初审和调研中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做到各项任务如期达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制定迎检方案,收集整理创卫资料,准备汇报材料、创卫专题片,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办的考核验收,确保全面达标,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意义,把创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强化协调、配合联动,形成推动创卫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干群积极参加创卫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创卫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创卫的积极性。

  (三)严格督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县创建办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承担的创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县政府将加大奖惩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任务而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舞阳县2016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台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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