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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6-03-24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16〕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国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信用贷款。我县自2013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累计受理贷款合同1261个,发放贷款1009.94万元,随着贷款学生逐渐毕业离校,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已经开始,贷后管理难度加大,为确保这项惠民工程能够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与县政府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审批

  1.凡我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考入教育部公布的全日制高校本科、专科大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士学生,均可申请办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

  2.贷款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学生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对借款学生信用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

  二、贷款申请办理

  县教科体局负责贷款申请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理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对借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办理贷款的规定和要求对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2.根据国开行提供的框架文本,按国开行要求组织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3.对贷款合同回执到达时间进行确认,对收到的合同回执进行审查,对合同回执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国开行;

  4.协助国开行办理资金支付,并通过代理机构将资金及时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和学生就读高校缴费账户;

  5.按照国开行和上级有关规定,核算并上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

  三、贷款本息催收

  县教科体局、各乡镇政府、各村委会要协助国开行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县教科体局要根据国开行贷款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定期与借款人联系,加强贷后监控,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提前还款;在每年11月21日之后要及时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本年度需还款学生明细及金额,提前通知学生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要及时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查看扣款结果,并按月对借款学生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2.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本辖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按月对借款学生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3.各村委会要及时跟踪了解借款学生及家庭情况的变化,对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要及时上报至县教科体局。

  四、贷款管理措施

  县教科体局要做好贷款其他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经费和办公条件,做好其他与贷款管理有关的事项;

  2.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宣传,加强诚信建设,开展借款人信用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贷款业务开展;

  3.接受国开行指导,按国开行要求负责贷款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编写专户报告和逾期收缴月报;

  4.按照国开行业务流程规定,办理借款人发生的身份信息、就学信息、还款计划、账户信息等变更手续;

  5.及时、准确将有关业务数据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协助国开行做好有关维护工作。




                                            2016年3月23日


                                                      (图文: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