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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7-05-08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漯政办明电〔2017〕1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县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副主任、县编办主任、县发改工信委主任、县人社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外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县编办主任任组长,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县发改工信委主任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县人社局局长任组长,县人社局     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发改工信委、县物价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县发改工信委、县工商局等单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县政府办公室协调教科文卫体工作副主任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县卫计委、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与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副主任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编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员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抽调。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县政府督查室主任任组长。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各乡镇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任组长。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发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抓紧建立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机制,统筹研究提出本乡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措施。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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