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办〔2016〕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舞阳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5月30日
舞阳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办明电〔2016〕17号)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排查各类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预警预报和信息联络体系。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治理措施,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跟踪监控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治理责任,夯实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基础,有效防范房屋安全重特大事件,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
二、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全县城市及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老旧建筑。
(二)排查内容:对排查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以下房屋:
1.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地处低洼、毗邻河道沟渠的房屋。
2.经鉴定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和D级的而未经处理的房屋。
3.对房屋进行改建、加层、修缮、加固,或改变原有房屋规定用途的房屋。
4.对原有房屋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
5.规划区内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地产销售证明的违法违章建筑。
6.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副组长: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排查工作的督导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方式及步骤
本次排查采取自查自报与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层级督导。由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小组,实施具体排查工作。
(一)各乡镇、各单位召开安全排查动员会,并组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月5日前完成)
(二)各乡镇、各单位对本辖区内房屋进行整体摸底,重点对辖区内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等进行排查并分别登记报送至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6月25日前完成)
(三)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报送的需要加固或拆除的房屋进行现场核实,对确有危险的房屋下发危房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8月20日前完成)
(四)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要建立老旧建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排查,建立老旧建筑安全档案,跟踪检查督导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老旧建筑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排查工作,站在为人民负责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方案,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抽查和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老旧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要建立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台帐,摸清老旧建筑的底数和安全现状,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对排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拿出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三)强化责任,限期整改。各物业、小区、街道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对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责令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房管部门要探索建立房屋安全应急维修资金储备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对老旧建筑维护和改造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需要进行停用、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其产权人符合保障条件的,在本地保障性住房房源中予以优先安排。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策措施,提高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各乡镇、各单位将排查方案和总结分别于2016年6月5日和8月20日前报县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15003957922)。
附件:1.舞阳县房屋安全普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