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2019〕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和《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县推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舞阳实际,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改善土壤地力、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种养结合、实现农牧良性循环为总要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装备保障,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生产生态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形成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实现全县畜禽养殖布局更加合理,建立起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规模养殖场提标改造。一是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主要通过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处理模式,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二是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通过支持与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提升养殖标准化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水平,重点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二)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主要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和散养户购置相关设备建设粪污临时储存设施和粪污集中收集、储存、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推行第三方“分散收集,集中处理”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对全县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畜禽粪污进行有机肥加工。
四、资金用途
本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万元,企业自筹4798.6万元。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第三方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依法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鼓励全县利用粪便、秸秆等有机肥加工企业、农牧专业合作社等第三方治污企业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五、资金管理
严格项目审查,对自筹资金不能落实或明显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不予建设。项目资金经审批后,一般不得调整,确须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项目建设以市场价来测算,一般不超过市场价的10%。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编制施工图预算;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所有采购项目均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县畜牧局负责制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搞好项目的宣传培训,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方案,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有机肥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项目的招标有关事宜;发改委负责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项目推进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拨付和项目实施的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指导林地消纳与粪污资源利用和规模养殖场造林绿化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为养殖场办理营业执照;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好补贴范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相关机械新产品补贴试点。各乡镇负责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引导养殖场与种植业基地对接,推动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支持。通过印制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进场入户宣讲等方式,切实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采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
(四)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于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检查和通报。县政府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严格督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舞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7月18日
附 件
舞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委副主任
县发改委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畜牧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县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