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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9-12-10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19〕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和《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漯办文〔2019〕8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快乡镇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乡镇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快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乡镇政府职责体系,依据我县乡镇“三定”规定职责和第一批赋予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梳理确定我县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计9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职权47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按程序审查后报县政府公布。

二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三要加大纠错和追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究、追责必严”原则,按照行使权力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有权必有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各乡镇要对公布的权责清单予以细化,修订完善报县委编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舞阳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xls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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