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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舞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9-12-13     阅读次数:


政办〔2019〕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教育督导体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漯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漯政办文2019〕2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舞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

(三)对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聘任县督学。

(五)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六)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

(七)发布县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协调教育工作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委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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