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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7-02-20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舞阳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舞阳县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舞阳县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舞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17日        

舞阳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市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根据《漯河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精神和县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阳县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舞政〔2016〕28号)的任务和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源为治理重点,建立沿河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联防联控和水环境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前1年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三五”水质目标,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2017年,沙河、澧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三里河水质氨氮≤3.0mg/L,其它指标达到或优于Ⅴ类。

2018年,澧河、沙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三里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

2019年澧河、沙河、三里河水质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县发改工信委牵头,县环保局等配合,各乡镇政府落实)

2.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2017年完善所有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设施和监督性监测机制,建立和维护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我县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直排三里河的工业企业要满足三里河—栗园桥断面排放标准;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017年,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要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等配合)

3.整治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行业,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完成全县氮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4.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强化产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依法加强直排入河污染源的管理。2017年,县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域实现管网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产业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全部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现有企业工业废水具备条件的原则上要逐步退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县环保局、县发改工信委、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县住建委、县水利局等配合)

(二)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出水污染因子严格执行三里河—栗园桥断面考核标准。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确保外排废水符合三里河水质要求。(县住建委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配合)

2.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均施行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做到全县生活污水应收尽收。2017年底前,城区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住建委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配合)

3.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管网和输送体系,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县住建委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配合)

4.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禁止未处理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鼓励共建共享污泥处置设施。优先鼓励和支持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县住建委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配合)

(三)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2017年6月底前,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对2017年6月底前处理设施不完善或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关停。散养密集区建设养殖小区,实施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向水体排放的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县畜牧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等配合,各乡镇政府落实)

2.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落实《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采用秸秆覆盖、免耕法、少耕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加强农业、农村区域的河岸、堤坝、湿地等设施整治建设,防治秸秆、生活垃圾对水体造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大型灌区内,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县农林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局、县林技总站、县质监局等配合,各乡镇政府落实)

3.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废水,建设效果好、易养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政府落实)

(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到2018年建立全县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住建委、县农林局、各乡镇政府配合)

2.提高用水效率。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省、市、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2018年,将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公共机构,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纳入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住建委、相关乡镇政府等配合)

3.努力改善重点河流环境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生态调水等措施,改善三里河枯水期生态环境流量。(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环保局、相关乡镇政府等配合)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1.防范水环境风险。建立沿河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和救援队伍建设,妥善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积极防范水环境污染风险。(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水利局等配合)

2.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2018年10月底完成淘汰、替代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工信委、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四、攻坚重点

以保护“好水”、治理“差水”为重点,按照“一河一策”的基本思路,针对优良水体、劣Ⅴ类水体分别提出攻坚措施,实现差异化治污、精细化管理。

(一)保护优良水体攻坚重点

1.2017年开工建设澧河饮用水源地上游水源涵养及湿地保护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对沙河、澧河、塘河沿岸500米以内区域养殖企业进行排查摸底,依法予以搬迁或取缔;对河道内的非法水产养殖依法进行取缔。加强监管,禁止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农村生活等各类污废水进入沙河、澧河。

责任单位:沿河各乡镇政府、县畜牧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

3.2017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北舞渡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北舞渡镇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建委、县环保局

(二)改善劣V类水体水质攻坚重点

1.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污泥深度治理工程、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改造项目;完成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前期筹备工作,2017年底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

2.2017年6月底前完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三里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月底建成投运三里河源头甘江河调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委、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保和乡政府

4.对三里河沿岸500米以内区域养殖企业进行排查摸底,依法予以搬迁或取缔。

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保和乡政府

配合单位:县畜牧局、县环保局

5.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并深度治理,出水水质符合三里河—栗园桥断面标准。

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住建委、县城市污水净化中心

6.依据水质目标科学测算三里河所需新增环境流量,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改善河流环境流量,确保三里河—栗园桥断面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分解落实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县发改工信、财政、环保、住建、水利、农林、畜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完善各项保障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各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好税收、价格、补偿、奖励等优惠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做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做好运营资金保障,确保已建成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要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人员队伍建设,抽调固定人员统筹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严格奖惩问责

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行动积极主动、工作推进快的,给予表彰。对行动缓慢、组织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完不成任务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实施追责问责。 

附件:舞阳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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